南昌:一男子当“皮条客”介绍妇女卖淫获刑一年
中国江西网讯 侯华力、周志伟、记者朱超报道:担任按摩店的经理,并为卖淫女介绍嫖客,当日即被抓获归案。10月10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蔡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7月17日23时25分,蔡某在南昌市某按摩店内,介绍该店卖淫女宋某某与嫖客罗某以150元发生一次性关系的价格,在该店的房间进行卖淫嫖娼;同日23时32分,蔡某再次在该按摩店内,介绍该店卖淫女程某与嫖客涂某某以150元发生一次性关系的价格,在该店的房间进行卖淫嫖娼。
当日,蔡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明,被告人蔡某曾于1988年9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2006年1月6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