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毁测速仪 涉案人被处罚金
吉安新闻网讯(王述亿、邓杰)近日,永新县法院受理了一起龙某因被移动测速仪抓拍处罚过,为泄私愤将移动测速仪搬入车后丢弃损坏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龙某驾驶汽车途经永新县沙市镇路段时,发现永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放置在公路边的树下,想到自己曾经在该路段被移动测速仪抓拍处罚过,于是心生不满,将移动测速仪搬入车后备箱内,然后驾车到沙市镇接上周姓朋友。在车上周姓朋友谈到测速仪自带定位功能,龙某内心恐惧,于是在萍乡莲花县去湖南省茶陵县的路上将测速仪扔进了一条水沟中。经原厂检测,该测速仪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测速仪价值人民币30100元。案发后,龙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龙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龙某有坦白情节,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一审法院最终判处龙某罚金3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