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耕监督责任田护航脱贫生命线
●吉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彭黎明
吉水县纪委服务工作大局,主动对接脱贫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紧贴工作实际,在把握监督重点上下功夫
监督关键人员。加强对扶贫工作组、“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的监督,电话和实地督查帮扶干部400多人次,开展上门入户抽查近2000户,有效压实了扶贫干部的帮扶责任。
监督关键岗位。对脱贫攻坚领域中的关键岗位,监督相关单位公开办事流程和严把审批关口,坚决遏制索回扣、私分截留等违纪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监督关键环节。紧盯贫困户识别、扶贫资金流向等关键环节,清退违规户1652户3171人,收缴套取、截留的扶贫资金220余万元,确保扶贫对象精准、扶贫资金安全。
二、改进方法手段,在拓宽监督渠道上下功夫
常态巡察监督。采取多种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今年先后对基层和县直单位开展4轮督查巡察,下发4期督查通报,已查纠6个方面644个具体问题,有力推动了扶贫工作落实。
发动群众监督。累计发放700余份调查问卷和1万余张群众监督举报联系卡,接待来访19批次,受理办结扶贫举报24件,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
加强舆论监督。利用吉水电视台、吉水廉政网和“清风吉水”微信等媒体平台,公开扶贫政策措施,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9起典型违纪案件,浓厚了监督执纪氛围。
三、坚持严查快办,在强化监督威慑上下功夫
抓小抓早重预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函询14人,约谈提醒13人,责令书面检查11人,诫勉谈话3人,及时纠正小问题,有效预防演变成大错误。
惩治贪腐“零容忍”。紧盯“八大扶贫工程”,深挖问题线索,持续惩治贪腐。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腐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追责问责不留情。出台《吉水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先后对工作不熟悉、措施不扎实、把关不严格的14个单位和34名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给予8人党政纪处分,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