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 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热度280票  浏览4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12月19日 14:36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 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本报讯汪金勇、特聘记者刘正华报道: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井冈山某保险公司因未与贺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判自应当与贺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每月向原告支付2倍工资。

贺某2001年1月进入井冈山某保险公司从事内勤工作,10多年来工作一直都比较认真负责,近日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辞职,并提出因该公司未与其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从自己工作满10年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被告不同意支付。双方协商未果,贺某向井冈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未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自2001年1月进入该公司从事内勤工作已有10多年,双方已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与贺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贺某可获双倍工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TAG: 电热毯 工资 孩子 劳动合同 上学
顶:14 踩:11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17 (81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7 (89次打分)
【已经有85人表态】
10票
感动 感动
11票
路过 路过
13票
高兴 高兴
9票
难过 难过
11票
搞笑 搞笑
9票
愤怒 愤怒
10票
无聊 无聊
12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创新机制体制激活动力
  • 下一篇:邹绣英:再苦再难也要让孩子治病上学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