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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孩子落户母亲须先上节育环律师呼吁松绑

热度298票  浏览4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12月07日 14:32

多地要求孩子落户母亲先节育 律师上书呼吁松绑

原标题 [多地要求孩子落户母亲先节育 律师上书呼吁松绑]

  本报讯 (记者李秋萌)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我国多地均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要求上节育环的情况,昨天,来自河南、北京、深圳等9地的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

  "我和我爱人各项手续齐全,2011年11月生了一个孩子,第一胎,户口想要随母亲落户山东潍坊高密。今年1月去给孩子落户的时候,派出所工作人员说需要计生办盖章,可是计生办不给盖,条件是母亲要先上环才能盖章。"一名网友在网上的"吐槽"引来了湖北、江西、河南等地有相同遭遇的新爸妈的呼应。

  这位山东的新爸爸想不通,避孕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非要上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齐全,目前孩子已经1岁多了,还没能上户口。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张娟律师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公民必须通过上环避孕。相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应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表态

  计生委:"户""环"不挂钩

  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国家法规进行,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上户应该是无条件的。

  各地公安机关的实施细则并无需要上环证明的规定,父母们只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现状

  全国一亿多妇女上环避孕

  上环是中国已婚女性用得最多的避孕措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在2006年发布的权威报告,在2.3亿采用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中,有1.14亿正在使用宫内节育器,占49.79%。

  在卫生部的《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上可以看到1971年到2009年的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在1983年以后,每年的上环手术都占全部节育手术的30%-40%之间;2000年以来,每年都有六七百万例的上环手术;而2009年是2000年以来最多的,有781.8万例通过计算,也可发现,现在上环妇女要比2006年统计的1.14亿还多3000万左右。

  上环并非完美避孕方法,国家计生委一项《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调查年限:2000-2005)指出,五年的累计不良停用率为23.31%,续用率为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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