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没有窝晚上睡路边星港澳园小区开发商遭投诉
爱车没有窝 晚上睡路边
人防部门表示:即使是办理了《平时使用许可证》,也只能是短期租赁,租期不能超过5年
须一次性付数万元租金,并与开发商签订租期为70年的租赁协议,否则车子别想进停车场。吉州区星港澳园小区大部分业主为此很郁闷
本报讯记者李园园报道:8月29日,吉州区星港澳园小区的刘女士致电吉安晚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称该小区的业主平日里汽车和电动车都是停放在地下停车场,但是最近小区开发商把停车场拦了起来,并称只有按照其要求签订租赁协议,购买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才能停放车辆。日前,记者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了解到,星港澳园开发商出租停车位70年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当日,记者赶到星港澳园小区时,看到很多业主聚集在一起,议论开发商重新租赁停车位的事情。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喷泉地下有一个人防工程,平日里给业主停车使用,以往业主每月只要缴纳60元停车费就可以把车停在里面。今年初,开发商开始接手停车场的管理并进行了装修,到八月份重新开放,却要求业主与其签订租赁协议。“我们要把车子停到下面去的时候,开发商告知必须一次性付8万-9万不等的租金,租期是70年。”刘女士说。
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许多人不同意开发商的要求,并多次和开发商交涉,但是遭到暴力对待。刘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从外地请了打手过来,不允许我们停下去,有人试图停过,但是发生了冲突。”开发商把停车场拦起来,许多业主只能将车停在草坪或者路两边。业主王先生说:“小区原本非常好的绿化,现在被搞得非常乱。车子停在外面,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也有的业主为了方便停车,向开发商付了款并签订了租赁协议。记者找到了一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业主。该业主是去年购买停车位使用权的,在他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记者看到车位租赁价格是5万元整,租用年限和该块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开发商公司名称是江西国投庐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是开发商的协议并不让业主放心,该业主表示:“我签的协议是70年,要是开发商走了怎么办?”
记者随后来到了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只见入口被栏杆拦住,停车场内只停放了几辆车。为了解物业当初是如何将停车场转让给开发商的,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停车场高价租赁的事,也不知道负责人的去向。记者根据物业公司组织结构图上显示的几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拨打了他们的电话,但不是停机就是无人接听。在几位业主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开发商在小区内设立的一个地下车位租赁办理中心。一位女员工告诉记者她才来两天,对事情一无所知,而在门外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开发商是以什么要求向业主租赁停车位的。
为了证实开发商是否有资格向业主出租70年的停车位使用权,记者电话采访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科长夏生贵。他告诉记者:“去年我们要求江西国投庐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去行政服务中心重新申请办理《平时使用许可证》,但据我了解该公司没有办理。即使是办理了许可证,也只能是短期租赁,租期不能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