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失地农民喜领养老金
峡江讯(邹清华、廖志勇)“党的政策好,失地能领养老金……”日前,现年77岁家住峡江县水边镇郭正村的熊水根接过养老金存折感激地说。这是该县向第6批30名失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养老金的一幕。据统计,该县已有155名失地农民享受这一惠民政策,社保部门累计发放资金达28.2万元。
近年来,峡江县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有保障。该县在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峡江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峡江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标准。明确了凡被征耕地家庭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女子年满55周岁、男子年满60周岁的农民,均可领取基本生活养老保障金,且由去年的每月100元增加到每月120元。同时,该县对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进行分类扶助。他们按照“政府引导,失地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方法,提前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重度残疾的失地农民,县财政按参保最低档300元为其代缴。目前,该县已有143名失地农民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