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奖惩并举——安福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扫描
激励制度出效率 奖惩措施促和谐
———安福基层党组织建设扫描
□本报记者吴广城
“去村委会上班,还不如把家里的牛栏搞干净一点。”
“一定要安心地工作,扎扎实实地为村里服务。”
这是同一个村党支部书记,在安福县推行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前后,对待工作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
今年以来,安福县从激励、考评、奖惩等方面入手,结合当地基层组织建设实际情况,大胆改革创新,及时制定出台了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1+6”文件,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基层堡垒在新时期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薪:激发村干部创业热情
“天天去村委会值班,老婆孩子吃什么?”枫田镇车田村党支部书记周春生对记者说,原来村支书每年只能领千把块钱,因待遇太低,好多村干部都觉得干得没劲。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发调动广大村(居)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去年以来,安福县委创新思路,制定了岗位责任、报酬待遇、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支书、村主任年平均基本报酬不低于6000元/人,村文书报酬按不低于正职的90%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不低于年基本工资30%的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达“称职”以上的,基本报酬将逐年增加。建立健全全村、社区干部在职养老保险制度和离任生活补助制度。
在政治待遇方面,该县规定,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组织推荐参加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届挑选3名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或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让农村干部“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离任有保障”。
改革力度之大,连许多村支书也感到震惊。今年57岁的周春生,从1984年开始当村干部,从未想到自己能成为一名“职业化”村支书,也想不到能享受这么高的待遇。“就像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我们可以安心工作,专心工作,用心工作。”周春生说,“你不安心工作,对不起这份待遇,也会遭村民骂。”
受益的不仅仅是村支书。在提高村支书待遇的同时,安福县还出台政策,全面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待遇。每两年评比表彰5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主要对象的优秀村(居)干部和100名优秀村民小组长,对获得表彰的对象分别按1000元/人和5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加压: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
待遇提高后,村干部仍不专心于工作怎么办?
为避免村干部身在其位不谋其职,安福县建章立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该县通过实行奖惩考核制度,给村干部“加压”。
各乡镇党委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每年由乡镇党委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年终考评,考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与村(居)干部的绩效工资、社会养老保险经费和使用挂钩。考核结果由乡镇党委每年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考核主要侧重于是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完成任务比例确定考核分值;是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致使群众集体重复赴县访、越级赴市、省、京上访的;对黑恶势力不闻不问,协助收集犯罪证据不力、不及时等等。
凡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村(居)干部,绩效工资按乡镇党委确定的绩效工资的100%发放;考评等次为“称职”的,绩效工资按乡镇党委确定的绩效工资的70%发放;考评等次为“不称职”的,绩效工资按乡镇党委确定的绩效工资的20%发放。
对年度考评为“不称职”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当年县乡村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经费全部由其本人负担。对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不称职”的村(居)干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撤换或罢免。在职不在岗的村(居)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不得享受其职务工资待遇。
同时,安福县委每两年表彰50名以村(居)党组织书记为主要对象的优秀村干部,并按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奖金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每年按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数20%的比例进行表彰。
上半年,枫田镇车田村有两户村民因土地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就在要大打出手之时,村支书周春生和3名村干部陆续赶到现场。在他们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两户村民停止了争吵,并同意协商解决争端。“以前村民即使发生争吵,不可能有3个村干部同时赶到。”周春生坦言,现在村干部处理维稳事件的热情明显要比过去高,以前总拖拖拉拉,敷衍了事,现在可不敢含糊。
固本强基、凝心聚力。安福县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筑牢根基。如今,该县形成了上下齐心,各级联动,争做示范,抢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干部党员与群众心连心,和谐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