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将在2015年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赣州2015年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编制赣南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规划,优先实施农村革命烈士遗嘱、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子女及失散红军遗属危旧土坯房改造,确保2015年赣州率先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
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安全监测系统
与此同时,要求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底前解决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末全面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安全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扶持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安全监测系统,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013年底前解决赣州市部分农村不通电问题
加大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优先支持赣州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2013年底前全面解决赣州市部分农村不通电或电压低问题。
通村公路补贴提高到15万元/公里
提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级补助标准,县道升级改造提高到50万元/公里,乡道升级改造提高到3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提高到15万元/公里,“十二五”期间将原中央苏区人口集中的自然村道路硬化列入省级规划优先安排。
扩大抚恤补助范围 落实相关待遇
将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员纳入抚恤补助范围,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