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7月起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有9200多家药店,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定点零售药店总量管理,每1万户籍人口设1家定点零售药店或控制在零售药店总量的35%以内。江西省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要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或医疗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能及时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在定点零售药店显著位置悬挂全国统一标准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铜牌,并在主要办公场所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正本。同时,医保用药及非医保用药要用不同颜色标签标记或分设专柜。设立并张贴医疗保险药品配药流程图。配售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人、证、卡”是否相符,不相符者不予配售药。设立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投诉牌,并公开张贴。
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有执业药师,定点连锁门店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西(中)药学技术人员,并保证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能够做到实时“账”、“药”相符。同时,设立夜间售药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购配药服务。同时,还须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提供符合物价价格审核规定的放心药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