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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在身边 ] 一段“甜蜜”爱情引出一个“小三”

热度55票  浏览2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5月30日 08:56

一段“甜蜜”爱情引出一个“小三”

本报讯 傅龙根报道:现年26岁的女孩吴某,在网上认识了“白马王子”陈某某。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吴某与陈某某过起了同居生活。直到女儿小悦两岁时,吴某才知道自己成为了“第三者”,遂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某支付女儿的抚育费。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某每月支付小悦500元抚养费,至18周岁时止。

2009年4月,吴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陈某某。陈某某谎称自己是单身,并用甜言蜜语来迷惑吴某,要求与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吴某轻信了他的话,没过多久,两人就开始了同居生活。2010年8月初,吴某生下女儿小悦。2012年3月份的一天,一名自称是陈某某妻子的女子找上门与吴某争吵,吴某才知道陈某某早有家室。5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支付女儿小悦的抚育费每月500元,至18周岁时止。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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