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偷了我的鸡?一段无端猜测 引来一场官司
一段无端猜测 引来一场官司
本报讯 邓建华报道:5月24日,吉州区人民法院城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丢失一只公鸡而引发打架的民事纠纷。
原、被告均系吉州区长塘镇西逸亭坑里村人,且系亲叔侄关系,两家住房相邻。今年2月26日早上7时许,原告妻子童某因家里的公鸡丢失而怀疑被告,并在被告家附近寻找,寻找过程中因出言不逊,双方发生口角。正在家睡觉的原告闻讯后,手提小板凳出来后砸向被告。被告躲闪后冲上去与原告扭打在一起,并将年老的原告打成轻微伤丙级。3月22日,经吉州区长塘派出所调解,被告以正当防卫为由,拒不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合计1800余元。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庭。
法官在查明上述事实后,指明了原告对纠纷的引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的行为并非法定正当防卫范畴,应负赔偿责任。在法官的引导和双方亲属的劝和下,被告就原告的实际损失按80%予以了赔付,并当场给付了800元。原告也意识到丢失鸡后对问题的处置确有不当,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由误会引发的纠纷终在法庭上被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