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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信息须每年告知本人一次

热度104票  浏览2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5月24日 10:05

江西省住建厅公积金管理处介绍,告知工作将派专人负责,个人账户告知信息内容包括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等;个人账户信息告知次数每年至少一次,并在结息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近年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发展,公积金缴存额大幅增长。2011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116.59亿元,同比增长31.19%,增幅在全国排位由2010年的第17位跃居第9位。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64.54亿元,同比增长27%,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71.75亿元。全省实际缴存职工人数189万余人。

同时,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累计为32.2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66.32亿元,全省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32‰,远远低于国家1.5‰的控制指标。此外,截至2011年末,全省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9.52亿元。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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