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7试点县学生享营养餐
实施工作的相关消息,据介绍,今年5月我省17个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必须要吃上营养餐,涉及学生97.55万人。对于国家试点县以外的地区,我省鼓励财力较好、条件成熟的设区市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展地方试点。
供餐补助按学生每年在校200天计算
据介绍,17个试点县(市)分别是:乐安、莲花、井冈山、永新、万安、遂川、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享受营养计划的学生共计97.55万人,占17个试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76.7%。
目前,我省已安排下达营养计划首批共55天专项资金1.6亿元,要求试点县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等的营养膳食。
根据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国家将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同时,提高全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4元、初中5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50天计算。据了解,试点县供餐主要采取4种模式,即: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以及其他形式的供餐。
防止营养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为做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我省要求在政府层面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在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把食品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防止营养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并杜绝挪用挤占。
明年起三类地区重点开展营养餐计划
对于国家试点县以外的地区,我省鼓励财力较好、条件成熟的设区市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展地方试点。从2013年开始,争取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