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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迟到”业主依约索赔遭拒 开发商称不惧对簿公堂

热度295票  浏览4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12月09日 12:24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12月7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曾先生投诉,自己去年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后的180日内,开发商须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否则要支付业主总房价0.5%的违约金。而实际上直到交房一年后曾先生才拿到房产证。近日,曾先生要求赔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没有钱赔偿,如果不服,可去告我们”。

TAG: 对簿公堂 房产证 开发商 索赔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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