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前江西社会车辆须自行拆除警灯警报器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12月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12月10日前,江西所有社会车辆(单位车辆和私家车)需自行拆除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并递交给当地交警部门。逾期未拆除的,除被强制拆除外还将受到治安处罚。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12月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12月10日前,江西所有社会车辆(单位车辆和私家车)需自行拆除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并递交给当地交警部门。逾期未拆除的,除被强制拆除外还将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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