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12月10日前江西社会车辆须自行拆除警灯警报器

热度212票  浏览4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12月07日 14:14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12月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12月10日前,江西所有社会车辆(单位车辆和私家车)需自行拆除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并递交给当地交警部门。逾期未拆除的,除被强制拆除外还将受到治安处罚。

TAG: 江西 警报器 警灯 社会
顶:8 踩:13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14 (59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44 (59次打分)
【已经有73人表态】
9票
感动 感动
11票
路过 路过
8票
高兴 高兴
8票
难过 难过
6票
搞笑 搞笑
9票
愤怒 愤怒
12票
无聊 无聊
10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鄱阳湖护候鸟将动用直升机
  • 下一篇:乞讨乱象拷问城市管理水平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