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站明年起不能有偿冠名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从明年起,城市公共汽车站点不得有偿冠名、出租车异地经营最高将罚3000元……记者昨日从省人大获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从明年起,城市公共汽车站点不得有偿冠名、出租车异地经营最高将罚3000元……记者昨日从省人大获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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