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11月8日上午,在贯彻
实施《
江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了解到,新修订《条例》已在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将于11月9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强调实际可操作性
新修订的《条例》从解决我省消防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出发,对《消防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此次修订是《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此前先后在1997年、1999年和2001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新设“消防职责”一章
新《条例》新设“消防职责”一章,对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 任进行了全面的补充细化,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完善了我省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成法定职能
新《条例》在《消防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把应急救援工作定为公安消防部门法定职能。
补充细化火灾预防各项措施
《条例》在此次修订中,总结了历年来火灾世故经验教训和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火灾预防的各项措施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强化了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预防,加大了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