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川拟规定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可征用个人财产

热度286票  浏览2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10月08日 15:36

四川省将立法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起草完毕,其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以个人移动通信终端为平台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系统;同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TAG: 财产 突发事件 县政府 征用
顶:11 踩:15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5 (76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04 (92次打分)
【已经有92人表态】
14票
感动 感动
14票
路过 路过
8票
高兴 高兴
11票
难过 难过
11票
搞笑 搞笑
12票
愤怒 愤怒
8票
无聊 无聊
14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李书福:恢复沃尔沃领先地位 与奔驰宝马竞争
  • 下一篇:社科院建议构建能有效拉近贫富差距税制体系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