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开展住房“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置换新房需注意这些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近日,吉安市中心城区出台了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本次发布的行政共有12条措施,其中包括推动住房“以旧换新”,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记者从吉安市住建局了解到,目前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由吉安城投下属花园房地产公司主要实施开展,采用以兜底回购旧房的方式探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试行期一年。
据了解,参与“以旧换新”的住房需为吉安市吉州区核心范围内的自有住房,房子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小产权房等),可上市交易,并且产权人征信记录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必须满足,置换时,旧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房屋建筑使用年限在20年以内(以房屋不动产权证上使用期限为准,起始时间须为2004年1月1日之后);完成回购前产权人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并完成精保洁,未破坏原承重结构,并提供相应凭证。旧房需经花园房地产公司评估监督小组认定;换购的新房为该公司所有在售楼盘。
对于符合置换条件的旧房,花园房地产公司拟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以旧换新”。一套旧房只能置换一套新房,旧房置换总价最高不超过所购新房成交总价的50%。且旧房产权人出售旧房所得资金须全部用于支付该公司新房的房款,剩下的差价一次性付款或贷款。
截至目前,花园地产公司旗下庐陵悦澜湾、庐陵文星府、庐陵文景、庐陵玉景、庐陵润景、庐陵华景、庐陵东方等项目均已参与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已有多组客户认购签约,“以旧换新”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