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曝光台] 一起宅基地纠纷为何4年未决 村民:征拆补偿不到位 镇政府:按有关政策和村集体决议办
吉安新闻网讯 日前,吉水县金滩镇南岸村村民皮兰圣向本报反映,其家一处住房和一处宅基地于2017年被镇、村征拆,且时任村支书皮兰水签订协议答应给他补偿宅基地。然而,换届后的新任村支书不同意补偿,认为不公平。这起纠纷至今已有4年之久,皮兰圣想了解为何没有补偿宅基地建房,并希望尽快解决其宅基地补偿问题。
12月1日,记者前往吉水县金滩镇南岸村,了解事情缘由。
皮兰圣介绍,早在2012年,其家庭住房困难,便在南岸村村头打好了一处120平方米的地基,正准备办理建房手续,后因政府征迁范围涉及他已建好的墙基,便被搁置下来。
皮兰圣说,当时南岸村委会接受了他的补偿宅基地申请,原村支书皮兰水也答应补偿宅基地给他。其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7年6月28日写就的《关于南岸村皮兰圣征迁户墙基认定补偿的申请》,上面加盖了南岸村委会的公章,证明人一栏显示有皮兰伟等4人。皮兰圣表示,当时有村干部的签字他才同意拆除自己这块待建宅基地,否则他不会同意拆除自己已经打好地基的宅基地,同期还拆了他当年居住的一处28.6平方米的住房,但直到去年底也未给他宅基地补偿。
今年初,皮兰圣向市长热线反映,之后,他又多次找到南岸村委会、金滩镇政府寻求解决办法,至今仍然未解决拆迁宅基地补偿事宜。
针对皮兰圣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吉水县金滩镇政府求证。
金滩镇党委副书记陈熹介绍,因金滩新区建设需要,县征收办联合镇、村于2017年对皮兰圣一处住房(用地28平方米,有相关手续、有建筑物)和一处出平水地块(无相关手续、无建筑物)进行征收。村委会承诺按照征收政策对皮兰圣28平方米有相关手续、有建筑物的宅基地进行“征一补一”,另一处地块因无相关手续无建筑物进行货币补偿。
至于此事如何处理,陈熹告诉记者,根据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水县金滩新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手续齐全、符合征收要求的宅基地实行“征一补一”;因南岸村安置点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原南岸村委会也通过集体讨论,明确了对53平方米以下手续齐全、符合征收要求的被征收宅基地,进行货币补偿,53平方米以上的可以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享有宅基地安置。皮兰圣原被征收的28平方米宅基地达不到村集体讨论决定的宅基地安置标准,鉴于其特殊情况,经现任村“两委”干部讨论,决定将按照规划宅基地面积的一半(53平方米)将其和另一户共同安置一宗106平方米的宅基地,28平方米以内按照“征一补一”原则不收取费用,超过28平方米部分按照村集体讨论的标准向村集体缴纳相关费用。
文/ 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吴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