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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治理城市“拉链马路”有法可依

热度107票  浏览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4:59

道路不时被“开膛破肚”,各种管线安装没完没了,围而不建、建而不快……针对中心城区道路反复开挖屡遭市民诟病这一现实,日前,萍乡市城管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和住建等部门,出台了该市首部《萍乡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试行)》,对城市道路挖掘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为治理城市“拉链马路”开出一剂猛药良方。

《办法》规定,在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因铺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施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审批与修复管理工作;交警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对海绵城市建设道路和燃气管网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市政管线规划审核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

《办法》明确要求,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部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城管部门报送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未报送年度计划的,除管线应急抢修或日常小面积零星开挖维修之外,当年道路挖掘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该市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注重关联项目的同步推进,对同一路段的各建设项目单位,组织一次性实施,避免重复挖掘。该市还规定,工程建设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组织施工,并负责路面恢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记者了解到,萍乡市城管部门将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并加强巡查检查和监管执法,把擅自开挖、野蛮开挖、少批多挖、超挖超占超期等作为执法重点,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按照《办法》进行处罚。(记者刘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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