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我市赣江、乌江、禾泸水已发生流域性大洪水,且大多数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预计24日—25日我市仍有一次强降水过程。根据省防总的要求和《吉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从6月23日零时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吉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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