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5月24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