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1年5月23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根据会前初步审查和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纲要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经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六个奋勇争先”,戮力同心,团结奋斗,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总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下了坚实基础。
财经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要求,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擘画了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关键跨越期。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开创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吉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