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草林红色圩场: 保护工商业 影响至深远
2月4日,农历小年。记者来到遂川县草林镇,在左溪河畔,只见河面浮桥犹如长虹卧波,往来草林红色圩场的群众络绎不绝。
时针回拨至93年前。
1928年1月16日,同样是农历小年,也是在浮桥附近,看似波澜不兴的左溪河畔,上演了一出“浮桥分肉”的大戏。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掀起了发动群众打土豪的高潮,他们组织人员将圳口村刘俊槐、刘俊乙等土豪家数十头肥猪宰杀,并在浮桥头给到会群众分肉。过桥者每人分到一提肉(约1~2斤),同时分给群众的还有衣服、布料、鞋袜、铜板等,大大提升了打土豪、维护群众利益的宣传力度。
在草林万寿宫,毛泽东主持召开了群众大会,宣传保护中小商人的政策,规定保护工商业的具体措施:一是反对封建剥削,只能没收地主的财产,保护工商业部分;二是如果是地主兼商人,只能没收他的封建剥削部分,商业部分连一个红枣也不能动;三是如果是罪大恶极的土豪,在没收其商品时一定要出布告,宣布他们的封建剥削罪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极大稳定了当地以及周边工商业的经营形势,对于当地生产生活以及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涵养财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