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车中搜出枪 一石二鸟责难逃
吉安新闻网讯(刘淑妹)近日,吉安县永阳交警中队民警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对过往车辆进行设卡盘查时,查获一辆非法携带枪支的机动车,且驾驶员涉嫌酒驾。
一辆白色小汽车在裴永线路段快速驶来,但看到执勤民警后,远远地就开始明显减速,并缓缓前行,形迹非常可疑,民警果断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接着,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过程中,司机肖某闪烁其词,乘客周某也神情慌张,这些异常表现引起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仔细观察车内,发现副驾驶乘客周某脚下藏着一把气枪,后备箱存放两只被捕的鸟。经询问,乘客周某称其爱好打猎,气枪是其自己购买的,为打鸟所用。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肖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记12分。同时,乘客周某也因非法携带枪支被永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