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社局成功调解一起多人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永丰县人社局成功调解一起多人劳动争议案件,避免了人社领域重大信访事件发生。据悉,5月20日,姚某等一行20余人来到永丰县人社局,情绪非常激动,诉称她们先后于2010年10月份开始该县家乐佳商贸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售货员等,因该公司2019年2月28日店面到期无法继续经营而解除与她们的劳动关系。因与该公司协商不成,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补缴相关社会保险等,希望人社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工作人员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为避免事态扩大,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马上启动紧急预案,于当天立案,并立即与用人单位多次联系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核实有关数据。围绕双方争议的补偿金额、缴纳社会保险等焦点问题,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向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讲解此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于6月19日开庭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用人单位向姚某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6余万元。
一直以来,永丰县人社局遵循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定纷止争的职能,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案前一站调解、协议一步落实、权责一步明确、案后整改一步到位的“四个一”办案模式,着力提高调解和仲裁效率,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张小明、吴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