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刷单返佣金 实为诈骗罪难逃
吉安新闻网讯(陈锋、卢慧中)近日,新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8年11月份,莫某为了诈骗他人财物,在QQ群中发布网购刷单返款广告,承诺每刷一单返佣金10到12元。11月6日,被害人李某为了赚取刷单佣金,便将莫某加为QQ好友。双方达成刷单合意后,莫某在某网络商城购买了4部华为手机,并将订单付款二维码发给了李某。李某于2018年11月6日19时支付了莫某上述手机订单款项,金额共计7396元。随后,莫某要李某添加了自己的一个支付宝账号,并以刷单公司财务的名义与李某在支付宝上聊天,假装返款给李某,之后又编造支付宝转账受限不能及时返款的理由欺骗李某。李某要求对方立即返款,莫某便向李某发送了订单取消的截图,并谎称订单取消后商家会返款给李某,但莫某实际并未取消订单,而是以此作为借口拖延时间。11月7日,莫某通过快递收到了由李某付款购买的订单商品,随即将李某从自己的QQ好友和支付宝通讯录中删除。
一审法院认为,莫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依法可以酌情从严惩处。但鉴于莫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其亲属代为退缴了诈骗所得赃款,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