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公布扫黑除恶十起典型案例
人民网南昌4月28日电 (时雨)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江西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的情况,并发布十起典型案例。据悉,从2018年1月份至今, 已有2828人因涉黑涉恶被判决。
江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克勤介绍,从去年1月份到今年4月24日,江西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为673件,审结365件,结案率为54.23%;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为150件,审结98件,结案率为65.33%,判决2828人。其中,受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6件39人,目前已判决5件6人。
江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一、徐文俊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罪二审案
2004年上半年,被告人徐文俊因不满分配,便停薪留职开始混迹于社会,并纠集同伙开设赌场抽头盈利,逐渐形成了以徐文俊为首的恶势力团伙。2005年底,徐文俊投靠了丰城市的“大罗汉”任华安(已另案判刑)并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看赌场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6月徐文俊正式脱离任华安,自己做“老大”,将徐可等人发展为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以徐文俊为首的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稳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依托组织力量,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进行强赌、勒赌、入股地下赌场等,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并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该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帮助毁灭证据、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31起,违法行为20起,致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5.4万余元,并插手管桩行业,在当地管桩行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文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4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等。一审宣判后,徐文俊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2日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将徐文俊死刑裁定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以徐文俊为首的犯罪组织系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明显。该组织除了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惯用的持刀枪等手段作案外,还采取蒙面手段作案,与其他犯罪组织相互配合作案,给被害人及其当地民众造成极大恐慌。该案的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
二、欧阳文明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二审案
自2009年至2015年年底,通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以被告人欧阳文明为组织者,以刘九根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该组织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结构严密。该组织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奠定了在高安市新街镇及陶瓷基地一带的强势地位,控制了当地的地下赌场,并大肆开设赌场且意图垄断樟树市混凝土市场,同时控制了陶瓷基地喻家一带的地下按摩室,攫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所获取的利益用以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及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依托手中的枪支,多次在公开场合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35起,其中涉枪案件12起,造成轻伤9人,轻微伤13人,损毁车辆8辆,砸毁店面数10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基于以上事实,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欧阳文明等15人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刑。宣判后,欧阳文明等被告人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宜春中院经审理,于2018年2月5日作出判决,对6名被告人依法改判,对9名被告人维持原判。
本案是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公开宣判的全省扫黑第一案。该组织横跨时间长达近十年,成员较多,组织层级分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明显,对高安市新街镇、陶瓷基地及樟树市一带的群众生产、生活及经营形成了心理强制和威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治安秩序。该案的查处,有力保障了当地的公众安全,维护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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