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万元 南昌下月起实行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人民网南昌4月27日电 (时雨)27日,本网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为广泛动员、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禁燃禁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5月1日起,南昌市实行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最高奖励达到1万元。
南昌市公安局介绍,对发生在禁燃区的违规燃放、非法销售、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禁燃区大致范围如下(具体以南昌市政府、各县区公告为准):
1、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全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除新祺周管理处辖区外的其他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除鲤鱼洲管理处辖区外的其他区域、红谷滩新区全域;
3、新建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区;
4、南昌县:昌南大道以南(与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接壤),赣江以东,南外环高速、西外环铁路线、翠林南大道以北,翠林中大道、昌东大道以西的合围区域,南昌县殡仪馆;
5、安义县:龙津镇;
6、进贤县:民和镇。
据介绍,市民举报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每起奖励500元。举报在禁燃区非法销售、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数量分级奖励,100件以内奖励2000元,100-1000件奖励5000元,1000件以上奖励10000元。
南昌市公安局介绍,市民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通过拨打110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及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或有关图片、视频等相关信息,做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区禁燃办在每月底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只奖励最先举报人;对重大违法情形的举报奖励,由市、县区两级禁燃办联合给予奖金。
免奖情形
(1)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或冒名顶替的;
(2)举报信息不符证据要求的,举报人陈述的举报信息与提交的举报信息有明显出入的;
(3)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发现或查处的;
(4)采取违法方式取得的举报证据材料或伪造证据的;
(5)具有其他不应当奖励情形的。
南昌市各县区禁燃办咨询电话(举报请直接拨打110)
东湖区禁燃办: 86839929 西湖区禁燃办:88678110
青云谱区禁燃办: 87605207 青山湖区禁燃办:88866077
湾里区禁燃办: 83760750 经开区禁燃办:83851110
高新区禁燃办: 88115096 红谷滩新区禁燃办:83857216
新建区禁燃办:83099423 南昌县禁燃办:85721021
安义县禁燃办:83415203 进贤县禁燃办:8568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