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 南昌开审刑事首案
庭审现场
人民网南昌4月25日电 25日下午,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被告人吴某一案进行二审,此案是南昌市中院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以来的刑事第一案。
被告人吴某自2016年10月开始,未经某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授权,生产假冒该品牌棉被并销售。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吴某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南昌市中院,由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二审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由于上诉人当庭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合议庭将于庭后进行评议并择期宣判。
据介绍,所谓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就是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 “三合一”审判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是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全方位救济的重要举措。(时雨、喻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