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推进10个重点领域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人民网南昌4月1日电(吴菁)4月1日,本网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对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工程技术与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青年人才等10个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进行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科技人才,要探索周期评价制度,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评价科技人才。鼓励实行聘期评价。加快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对科研人才进行信用评价。
对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由行业部门对人才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通过实施国家、省级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奖励荣誉、优秀成果评选等进行专业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优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审专家库。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将非公有制组织、社会团体、网络媒体、自由职业中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纳入评价范围。
对于文化艺术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人才的政治意识、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工作生活作风等。对于群众文化、博物馆陈展等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群众的人才评价,要突出社会公众评价。
对于教育人才,要把师德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教育教学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人才以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直评直聘”。
对于医疗卫生人才,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要采用考评结合、实践技能操作、业绩展示等多样化评价方式。对基层卫生人才和全科医学人才侧重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建立和完善特殊医疗卫生人才的申报评价办法,建立绿色通道。
对于工程技术与技能人才,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工程技术与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推出机制。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针对企业中层及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由企业进行自主评价,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实施的关键绩效指标,以一个经营年度为评价考核周期,对受评人进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要探索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积极探索开发职业农民岗位、创新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建立职业农民保障制度等。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推动现有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延伸服务,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
对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建立完善的评价管理体系,加强统一领导,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对从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职业水平登记,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用人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对于青年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深入推进江西省青年俊才开发计划,探索成立各行业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对重点遴选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政策倾斜,重点培养使用。畅通优秀青年职称破格晋升通道,鼓励青年人才参加本行业本专业荣誉奖项评选,对获得奖项的给予一定额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