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今年再下达资金逾33.6亿元
记者16日了解到,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近期联合印发文件,公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总额为649613万元,除2018年12月已提前下达市、县(区)资金31312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为336484万元。
据了解,专项资金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纳入国家计划的近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下达资金以人均财力系数,租赁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2019年任务计划,以及国务院对2018年棚户区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要求等因素分配。此外,文件要求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记者 宋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