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人熟睡从微信转走两万元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9年2月6日6时许,被告人邓某在西湖区二七南路某网吧一房间内,趁受害人殷某熟睡,将对方手机微信钱包中的222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钱包后逃离,后挥霍了5491元赃款。案发后,邓某将其微信钱包中剩余的16709元赃款发还受害人殷某。同一天下午,被告人邓某在抚河南路某酒店被抓获。
另查明,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邓某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邓文辉 李红艳 记者 万珺 实习生 陈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