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区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案件 30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5月15日,新建区法院集中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等四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宣判现场,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家属代表等共140余人到庭旁听。
此次公开宣判四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是肖某等13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戴某汇等7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刘某华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胡某系等3人恶势力团伙抢劫、敲诈勒索案。
在肖某等13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中,法院查明,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肖某、陶某等13人纠集在一起,在新建区、经开区等地实施多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型违法犯罪,形成恶势力团伙,造成多人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在戴某汇等7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中,法院查明,2018年5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戴某汇、欧阳某龙等7人与同伙在新建区、经开区等地,多次参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形成恶势力团伙,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戴某汇在杨某斌的指示下,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为新建区某赌场望风、护楼,并收取看护费和杨某斌的股份钱,非法获利所得用于其生活开支。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刘某华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中,法院查明,2017年下半年开始,刘某华、唐某柱为获取经济利益,先后吸纳其余5名被告人及其他人员,对某公司名下砂场经营砂石买卖进行控制和霸占,多次实施威胁、殴打等方式,阻碍正常排队购买砂石的货车司机,致使一些司机无法购买到砂石或两、三天才能购买到砂石。一些急需砂石的货车司机和用户只得被迫高价在刘某华和唐某柱的私人砂场购砂,严重影响了某公司名下砂场的正常经营,扰乱了市场经济管理秩序,对当地社会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胡某系等3人恶势力团伙抢劫、敲诈勒索案中,法院查明,2018年11月份,胡某系、李某、施某等人在胡某系的纠集下,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以非法占有和寻求刺激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胁迫方式抢劫和敲诈勒索未成年学生钱财,并在新建区某中学附近追逐、拦截、骚扰女学生,翻墙进入新建区某中学校园,扰乱正常教学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陈兴盛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