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到位应付走过场将严肃问责
5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于整改不到位,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不力,应付、走过场的,将严肃问责。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整改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按照会议要求,省检察院各有关部门将根据业务条线实际提出整改工作指导意见,落实业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市分院将根据本地实际,深入查找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对辖区内整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跟踪调度;各县(区)院将紧扣中央督导组通报的具体问题,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表、任务图、责任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问题落地见效。
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落地,会议对提高提前介入质效、严格诉出时间、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推进综合治理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明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严惩、快捕快诉,提高提前介入质效,减少退补率,出现重大分歧要向本院检察长、上级检察院和同级扫黑办报告,加强沟通协调,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努力把证据确实、充分的问题切实解决在侦查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原则上30天内要将案件优质高效诉出,30天内起诉不了的要报告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长将亲自了解情况。切实落实好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写入审查报告并落实司法责任的要求,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通过深挖彻查,挖出“关系网”“保护伞”“利益链”,坚决清除隐藏在党政机关的“害群之马”,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线索的排查、流转、核查、反馈机制,保证深挖彻查工作深入有效。切实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检察建议跟踪落实。
据了解,4月16日和4月30日,省检察院先后下发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第二轮通报问题清单及全省检察机关整改责任清单,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态度坚定、措施得力,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攻坚了一批大案要案,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新增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9件673人,涉恶案件111件582人,新增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906条,其中新增“保护伞”线索326条。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增检察建议54条。 (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