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时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江西将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将绩效工资发放到位。据了解,通过这次绩效工资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占这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人员的7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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