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女子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撞伤,交警判其主要责任

王某驾驶车辆
中国江西网遂川讯 通讯员肖遂冬报道:6月30日11时50分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遂川县慈云路某会所附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根据办案民警现场勘查了解,女子何某驾驶一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两轮电动车由西往东横过马路时,与王某驾驶的赣DM3**白色小车沿慈云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某瓷砖店门前,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何某头部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调查,何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进行行政处罚。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直击春运]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遂川长运公司保春运平稳有序](https://www.jxjaw.cn/attachments/2021/03/12/62_202103122017321O0zb.thumb.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