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强制戒毒不悔改 又染恶习陷囹圄
遂川讯(彭洲华、戴佑明、彭学海)3月10日,遂川县公安局依法将“瘾君子”李某送往市强制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两年,有效铲除了一个毒瘤。
2月24日22时许,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泉江镇小工艺品市场执勤时,发现李某形迹可疑,于是对李某进行盘查,发现其随身携带菜刀,且精神恍惚。经查,李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月22日晚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民警提取了其尿样进行监测,呈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李某因涉嫌吸毒已是多次进宫,且2013年9月因吸毒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已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回归社会没几个月后又染上了毒品,已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今年3月10日,民警将李某送至市强制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两年,希望他日后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