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林业局领导被指以办案名义占用执法车
近日,安福县刘先生反映,该县林业局相关局领导依规拿了车补,但仍以执法办案的名义天天乘坐执法车,却不见其办理过案子。此外,该部门还有一名相关公务人员“占”了本单位一辆高级公务车,且配有一名专职司机。希望该部门能公开晒一晒公车管理的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内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
对此,安福县林业局做出回应,该局所有班子成员都是按照《安福县林业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用车,并不存在乘坐执法车上班或“一人一车”且配有专职司机的现象。由于该县系林业大县,业务工作量大且繁杂,工作用车相对比较频繁。因此,根据自身工作情况以及《安福县一般公务管理办法》,该局规定所有公车全部用于上级调研、林业工作检查、森林防火、二类资源调查和森林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在使用公车前,用车人员必须依规填写有关工作用车及派车登记表,任何人不能擅自动用公车。
据安福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共有14辆公车,其中纳入办公室及各股室用车7辆、森林消防用车4辆、基层稽查队用车2辆、综合执法大队用车1辆。他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做好公车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报记者 童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