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揽子人才激励新策出台
近日,我市出台一揽子人才新政策,分别就特殊津贴、人才激励、职称改革、工资薪金所得税及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作出若干调整。
我市一揽子人才激励新策出台
市政府特殊津贴两年评选一次
每人给予一次性津贴5000元
本报讯(记者罗仁瑾)记者从市委、市政府11月11日出台的《吉安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暂行办法》得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从2012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数量控制在40名以内。批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将颁发《吉安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每人给予一次性津贴5000元。
评选将以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评选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推荐。
此外,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并公示5日以上,推荐人选须填写《吉安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提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由专家评审组评审后,提出考察人选。经考察,初定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须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
如果有虚报、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市政府特殊津贴荣誉,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对突出贡献人才奖励2万元
本报讯(刘卫花、记者周玉莲)近日,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我市首次设立了人才表彰综合性奖项—— —“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并制定了《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办法》。
据悉,设立该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表彰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德才、业绩、贡献和社会、行业公认,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评选对象为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特别提出的是,参与评选的各类项目、成果、课题、奖励、表彰等业绩,除有专门明确时限的以外,其余均指近三年取得。
据了解,评选工作将聘请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入围人选。随后,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候选人。候选人有关情况将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市委、市政府为获奖者颁发“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得“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金从吉安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事业单位推行公开招聘
本报讯(记者罗仁瑾)根据近日我市下发的《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新一轮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并推行社会公开招聘政策。
按照《意见》,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以及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进编内人员,应当进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更不能为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设置条件。
在招聘程序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市、县(市、区)直学校和市、县(市、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急需或紧缺专业 优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可直接到部属师范院校、省级优质师范大学、重点医学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通过竞聘上岗产生事业单位内部岗位,择优聘用上岗人员。在考核奖惩上,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式。充分运用考核成果,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真正成为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
此外,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周玉莲)为充分调动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缓解职称评聘矛盾,不断完善职称制度,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近日,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尝试对职称制度进行改革。
该《意见》表示,此次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全面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等要素共同构成的分行业、分学科的职称评审标准和体系。从2012年起,利用三至四年时间,有效缓解部门内结构性职称聘任矛盾,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矛盾突出的问题。据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拓宽职称评价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打破地域界限、打破学历、资历、职称界限及打破评审单一资格界限。第二是健全职称评价方法。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家评审、考核认定和推行执业资格与职称评价并轨。其三是完善职称聘任办法。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聘任,推行岗位竞聘,设立特设岗位,实行岗位统筹和多退少聘的办法,建立专业技术职务的优胜劣汰机制。最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改革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从而妥善消化聘任矛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人保部门负责承办。授予井开区管委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权,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开职称政策、评审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加强职称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报名、网上申报评审。研发“吉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建立全市国有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大型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可奖励用于购房
本报讯(记者罗仁瑾)近日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于11月11日下发《吉安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高级人才上年度在我市已缴纳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地方将留成部分,由政府全额奖励给个人,用于奖励其在我市购房。
一旦申报、评估、审批等程序通过,高级人才可享受政府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专项奖励资金分两次划拨,先行划拨50%的专项奖励资金,提供在我市购买住房合同后,再划拨剩余的50%。
根据《办法》规定,高级人才在申报时,须提供《吉安市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务任命文件或聘 书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同一对象再次或多次申报专项奖励的,可简化申报程序。
据悉,高级人才包含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纳税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中,年薪20万元以上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营销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取得高级技师执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年薪1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人才。
在此次享受范围之内的高级人才必须在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在我市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