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六项人才工作新政策
本报讯(记者谢琛)近日,记者从市人保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打造吉泰走廊区域性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地,助推吉安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我市制定推出了六个关于人才引进奖励、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意见办法。
《吉安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办法》《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办法》《吉安市高级人才专项奖励若干规定》《吉安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暂行办法》主要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向工农业生产、教育、卫生、文化等一线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倾斜,旨在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科学人才观。
《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通过创新人事管理体制、转换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充分调动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缓解职称评聘矛盾,不断完善职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