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租房开工总量超过国家任务
9月28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得早、抓得实,总体进展顺利。截至8月31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达到12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提前4个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开工任务。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开工率为135.4%,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为100%,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为97%,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为81.8%,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开工率为72.8%。
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虽然总量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开工目标,但各地、各类型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不平衡。目前,萍乡市、景德镇市尚未达到国家下达的开工目标,还有44个市、县(区)的单项工程开工率未达到100%。未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的有九江市中心城区、临川区、芦溪县;未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的有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乐平市、井冈山市、吉水县;未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的有吉安市、宜春市;未完成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开工任务的有新建县、湾里区、进贤县、安义县、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昌江区、乐平市、湘东区、安源区、上栗县、渝水区、贵溪市、余江县、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弋阳县、德兴市、婺源县、万年县、余干县、鄱阳县、吉州区、青原区、新干县、吉水县、万安县、安福县、井冈山市、永丰县、临川区、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东乡县。
根据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将对上述市、县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作者:刘芝毅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