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障房将覆盖20%以上城镇人口 已减免30亿元税费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10月10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江西已减免保障房建设涉及的税费资金总额近30亿元。至“十二五”期末,江西将累计解决200万户家庭住房困难,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超过城镇常住人口20%以上。
近年来,江西省对保障房建设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缴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对所涉及的各类经营性收费进行减免。
目前,江西各级政府已筹集900多亿元各类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市、县投入资金约700亿元,省级配套投入逐年加大,2009年至2012年分别达到5.9亿元、11.9亿元、14.5亿元和18亿元。
此外,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在建和建成数量已达131万套,至2011年底已累计解决87万户家庭住房困难,惠及人口270余万,实现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江西省还将计划投资1400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房126万套。至“十二五”期末,将累计解决200万户家庭住房困难,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超过城镇常住人口20%以上,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