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双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南昌加班族至少可获1000元加班费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发布者:刘建明
热度133票  浏览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10月09日 09:4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尹坤、实习生罗宇超报道:今年中秋国庆节相连,市民在迎来8天悠闲假期的同时,辛勤的“加班族”们还能得到可观的加班工资。9月2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劳动部门获悉,按照南昌市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个长假“加班族”们在法定假日加班时,理论上如果8天假期全部加班的话,可以至少拿到1000元加班工资。不过,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单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就涉嫌违法了。

  据悉,今年中秋、国庆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8天,其中9月30日、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按照国家人社部门相关规定,今年“两节”期间,用人单位在9月30日、10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单位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付加班费。按此计算,如果劳动者在今年中秋国庆“双节”8天均加班且未安排补休,则相当于20天的日平均工资。另外,如果按小时加班,小时工资是日平均工资除以8。

  根据江西省政府2011年73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使用区域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南昌市执行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南昌市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870元/月(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据南昌市劳动部门介绍,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对于节假还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是享受两倍到三倍工资的加班工资的,如果8天全部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则劳动者获得的加班工资最低约为1000元。

  按照“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的计算公式,加上个人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计算得出,南昌市一类区域日工资最低约为50元。那么,中秋国庆长假前4天加班,每天约可获得150元,4天约600元;后4天加班的每天约可获得100元,4天约400元。如果8天全部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则劳动者获得的加班工资最低约为1000元。

TAG: 加班费 加班工资
顶:7 踩:8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15 (41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1 (41次打分)
【已经有36人表态】
8票
感动 感动
5票
路过 路过
6票
高兴 高兴
3票
难过 难过
5票
搞笑 搞笑
3票
愤怒 愤怒
2票
无聊 无聊
4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前8月南昌居民家庭人均收入16360元 CPI涨幅创新低
  • 下一篇:江西2012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公布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