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赣州一男子非法传销敛财36万领刑两年半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发布者:刘建明
热度275票  浏览4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9月19日 02:51

  中国江西网讯 李利群、郭澎、记者朱超报道:以销售产品为名,发展下线,一年间骗取钱财36万。9月1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其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2008年8月,被告人许某从山西来到赣州市章贡区,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名为“香港金龙国际贸易公司”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销售“Boss”牌西服和化妆品为名,采取“五级三阶制”的方式发展下线,规定参与传销人员至少出资3800元购买一份传销产品,各级别传销人员按不同比例从中获取提成,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许某在加入传销组织后不久即出资36800元购买了十一份传销产品,成了业务组长,之后许某发展了多名下线,并通过他们进行滚动发展。而后,又以做生意为名,将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等人骗至章贡区,对每位被骗来的人员进行“洗脑”发展为下线,要求其3800元至36800元不等的入门费,组织、领导大量人员从事传销活动。至2011年9月,被告人许某在传销活动中共获利人民币36万元。

TAG: 财政 出口 非法传销 赣州 江西 龙南 男子 隧道 外贸出口
顶:16 踩:16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42 (86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 (84次打分)
【已经有73人表态】
14票
感动 感动
12票
路过 路过
7票
高兴 高兴
7票
难过 难过
9票
搞笑 搞笑
6票
愤怒 愤怒
6票
无聊 无聊
12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官方回应“南昌西山万寿宫铁栏圈乞丐”系紧急临时性救助
  • 下一篇:江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明年将覆盖全省各县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