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市物价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

热度228票  浏览2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9月17日 11:01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将开展

虚假优惠最高可罚50万

本报讯 首席记者彭健明报道:9月14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市物价部门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10月30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在售楼盘,重点为商品房。主要检查商品房经营者是否存在以下行为: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等内容;标示已售商品房价格的,是否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其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按照“一套一罚”的原则,对每套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及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将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TAG: 检查 明码标价 商品房
顶:11 踩:12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3 (68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3 (73次打分)
【已经有64人表态】
9票
感动 感动
9票
路过 路过
7票
高兴 高兴
9票
难过 难过
8票
搞笑 搞笑
7票
愤怒 愤怒
7票
无聊 无聊
8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考研自习室一座难求  考生出钱求购难如愿
  • 下一篇:一女子以上门应聘为由行窃 被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