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伤不起的隐患 七成多车辆乱开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伤不起的隐患
七成多车辆乱开远光灯
6日晚8时,记者在市中心城区阳明西路与井冈山大道十字路口观察了近20分钟,来往汽车有七成以上开着远光灯,有的车远光灯还是氙气大灯,灯光更加眩目。
其实在该路段,路灯很亮,根本没有必要开远光灯。“很多司机开远光灯主要是为了方便自己看路,却没有意识到对周围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路人刘先生说。同样,记者当晚在大桥西路、沿江路等多处路段发现,滥用远光灯的司机不在少数。
有着20多年驾龄的王先生是某单位司机,他分析认为,对于很多驾驶员来说,开远光灯其实也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习惯和惰性使然,“在人多、车多的路段,他们很可能懒得频繁变换车灯”。
另外,也有司机开远光灯是“被逼无奈”。司机潘先生告诉记者,他常常遇到对面车辆开着远光灯会车的情况,通常他的做法是用灯光闪几下,以提醒对方改换近光灯。“有时候很恼火,对方还是不换近光,我索性也用远光灯。”潘先生说。
滥用远光灯易引发交通事故
被远光灯照射,会妨碍司机对前面路段移动物体的观察和判断,很容易引发事故。司机对这种现象普遍都表现得非常反感。“有一次晚上开车,迎面开过来一辆开远光灯的车,射得我眼睛都睁不开。这时候,一辆电动车从中间蹿出来,到跟前我才看到,差点就撞上了,太危险了!”市民李女士说。
对于不开车的市民而言,这种行为也极具危害性,不少市民就经历过因为远光灯而造成的险情。“这汽车灯光太刺眼了,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看路面了。”家住市中心城区庐境园小区的杨大爷说,每当夜幕降临,年逾七旬的他就会到沿江路散步,来来往往的车辆中,总有不少异常耀眼的车灯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有些年轻人开车快,开的灯又亮,我们上岁数的都不敢过马路。”杨大爷的老伴说。
市民希望司机能正确使用远光灯
不少司机表示,要根本改变这一现状,关键在于驾驶员要提高素质,自觉抵制滥用远光灯的陋习。同时,夜间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在遇到对方不改变远光灯时,应立即减速并使用断续明暗灯通知对方变光。如对方仍用远光灯行驶,应立即靠边停车让对方先行,切不可赌气使用远光灯,以免发生交通意外。另外,夜间不要乱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最好是确定双向车道上都没有车辆时再一次性通过,切不可行至马路中央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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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