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晨报]我市“菜篮子”工程再添新奖补办法
“菜篮子”工程再添新奖补
创建蔬菜标准园奖补2万/个
本报讯(记者刘娇)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2012年吉安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昨日出台,除对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进行奖补外,还将对创建达标的蔬菜标准园每个奖补2万元。
为推动我市优质商品蔬菜产业发展,丰富蔬菜市场,有效保障全市蔬菜供应,促进菜农增加收入,按照办法要求,今年我市将对新建常年性基地和常年性精细商品蔬菜基地进行奖补。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凡新建集中连片2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且以芹菜、大蒜、莴苣、生菜、黄芽白、甘蓝、菠菜、苋菜、木耳菜、茼蒿、韭菜、油菜心、葱、大(小)白菜、莴苣、芥菜、香菜等精细蔬菜优、新主导品种为主,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常年性精细商品蔬菜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两项奖补不重复计算。
今年还将对各县(市、区)创建蔬菜标准园进行奖补。通过集约项目、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实现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化”目标,经验收达标者每个奖补2万元。
此外,今年将设立市本级城郊商品蔬菜产业发展基金200万元,其中140万元用于两区蔬菜基地建设和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奖补,60万元用于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奖励和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推广。